[quote][i][b]下面是引用cat于2001-7-12 23:10发表的个性:[/b][/i]
我一直认为,人活着,就该有点个性,也可以说要有点脾气。如果象团加了水的面粉,人家
想把你捏成什么样就什么样,那活着就没意思了。
我的宗旨是:别人可以不接受我,讨厌我,甚至恨我,但我不会让人们轻易地忘记我。
所以在别人眼里,我一直是个活得很张扬的人,我从不在乎人家怎么看我,我只忠于自己的
.......[/quote]
“别人可以不接受我,讨厌我,甚至恨我,但我不会让人们轻易地忘记我。”不让别人轻易忘记
自己是个很危险的想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