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区应用 最新帖子 精华区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
主题 : 水韵说明
级别: 管理员
显示用户信息 
0  发表于: 2002-05-28   

水韵说明


1、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。

2、不得发布任何色情非法, 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。

3、论坛管理员及版主有权保留或删除论坛中的任意内容。

4、水镜梵天目前不交换友情链接与联盟论坛。

5、请不要在各专题版块发表广告,如有一律移到站务。

6、如发现帖子不见了,请登陆后搜索一下(可能被移到相应版块),找不到则表示删了。

7、发在论坛上的帖子默认是原创,如转帖请在显要位置注名(如文章标题后),水韵不提倡大量
转帖。

8、互相尊重,遵守互联网络道德;严禁互相恶意攻击,漫骂,恶意灌水。

9、论坛上的言论只代表发帖人的观点

10、以上各点最终解释权归本站所有
平凡的我
描述
快速回复

按"Ctrl+Enter"直接提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