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发过短信来问:“天才和白痴之间徘徊的人,你在干什么?”我回说:“我在想,我们
追求的究竟是瞬间还是永恒。”他说:“这是阶段性需要,事实上两者是统一的。”
我自然知道,永恒的东西是没有的,除了两样:一是历史,二是记忆。瞬间能出永恒的记
忆。可我还在想,假如将来新的瞬间倘若替代了旧的瞬间,同样的精彩,那么哪样才是永恒的记
忆呢?如果两者不能同时记起。
我因为顽固地去追求永恒,结果总是错过瞬间,当我渐渐明白没有瞬间就没有永恒的时候,
我发现我已经错过了很多很多。我觉得我应该改变观念了,一次证明我并非太顽固得不可救药。
我明显首先是个思想者。思想者就必然敏感,据说男孩子是不应该这样的,或许男孩子就是篮板
下称王的那种,可惜我不是。我甚至不喜欢竞争,我知道有称王的,就一定会有被压制的,这不
算是最完满的结局。而现实中竞争是不可以回避的,要不然就立刻难堪,所以我只好这样无可奈
何地敷衍着。是思想者就注定了要孤立,因为知道的越多就越不合群,现在似乎少有人愿意多想
了,大家都喜欢做白痴,尽管竭力回避这个贬义的名词。至少是难得胡涂。另一方面,自己也回
绝着别人的不切入主题的关怀。孤立就必然苦闷。因为找不到可以赞同自己的人。尽管我们是如
此渴望找到能够安慰我们的人。我们还是不屑于平庸。我说,我宁可当疯子,决不当常人。于是
我被看成疯子。我还在说,利益不是价值的精华。漂亮不是女人的精髓。爱情追求的当是永恒。
人生追求的不是享受。于是我就是疯子。我不是白痴。疯子和白痴的区别:白痴是想得少了,疯
子是想得多了。我说:我宁可做疯子。因为这个世界有意无意当白痴的太多,而疯子太少。古往
今来,“我”只有一个所以我不做常人。
记得高中时候有一回,那个女生班长忽然跟我说,她觉得我很像一个人。我问是谁。他说鲁
迅。我很惊讶。鲁迅是依靠文章诞生的,我当时没有写过一些可看的东西,怎么联系在一起。她
说感觉,关于我为人处世给她感觉。我没有再说,只是当时的我腼腆而沉郁,不多说话,也许就
是这一点上了。
大二军训的时候,我写了一篇题为《军花》的文,是写一个同连的陌生女生的。写的原因是好
感,对于陌生得东西,好奇总能产生好感,只要没有利害关系。交上去之后,我们连的那个教官
向同学打听作者是谁,非要认一认不可。第二天就从拉出我了,拍着我的肩膀左右端详,弄得我
不太好意思。他说了句:“文如其人。”然后说对我那一篇的评价是“淡淡的幽香”。我想我大
抵是这样的人了。
这么说,我似乎把自己描述得太好了些。但现实中的我是很有自卑的感觉的。我总有看到别
人优越的时候,来推想自己的无能。生活无规律,不在乎吃穿的品味,也少有现代化的爱好,是
日常生活的失败者。接受新东西的机会少,越发觉得自己的无知,于是加了一层惶惑。这些是我
最大的弱点,倒是体态之类,依我看时可以省略的了。